【喜讯】首航节能与玉门龙腾成功签约玉门东镇导热油槽式 5 万千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 !

发布时间:2019-10-17

来源:

作者:


2018 年 6 月 15 日下午,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玉门龙腾新能光热开发有限公司举办签订《玉门龙腾新能光热开发有限公司玉门东镇导热油槽式 5 万千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工程合同协议书》的签约仪式。

首航节能副董事长黄卿乐、副总经理杨睿及龙腾光热公司总经理俞 科、副总经理沈卫明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这是继中广核德令哈50MW槽式光热示范电站太阳岛总承包之后,首航节能总承包的第二个槽式国家光热示范电站项目。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玉门龙腾新能光热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沈卫明;

  3、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太阳能槽式热发电成套设备、太阳能空调成套设备、太阳能 采暖系统成套设备、太阳能干燥成套设备、太阳能海水淡化成套设备、太阳能辅 助原油开采成套设备、太阳能余热工业制盐的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住 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幸福路 24 号;

  6、玉门龙腾新能光热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玉门龙腾新能光热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 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玉门龙腾新能光热开发有限公司玉门东镇导热油槽式 5 万千 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2、合同总金额(含税):158,860 万元整(大写:壹拾伍亿捌仟捌佰陆拾万 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5%; 3.2 第一笔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 21.25%; 3.3 第二笔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 21.25%; 3.4 第三笔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 21.25%; 3.5 第四笔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 21.25%; 3.6 验收款为合同总价的 10%。

  4、生效条件: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之日 起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