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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 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 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少于 1 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 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拟选 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公司监事会、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书面 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 选股东代表监事总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天内(即 2020 年 3 月 14 日前)按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监事会同时自行搜寻监事候选人;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须具 有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 作经验,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的能力,并保证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未届满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0 年 3 月 14 日 16: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保源、安诗雅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2255555
联系传真:010-52256633
联系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3 区 20 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