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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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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 188 号总部基地 3 区 20 号楼以 通讯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以邮件、电 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 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