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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 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3 区 20 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黄文佳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799,482,6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9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546,750,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365%;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公司股份 252,732,04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1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1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98%。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 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799,482,668 股。同意 799,234,2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9%;反对 101,5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弃权 1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3.6504%; 反对1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6.6807%; 弃权 14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66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