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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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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联 合体(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 山第二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的《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金山热电厂 2×66 万千瓦扩建工程主机间接空冷系统及循环水系统设备 供货及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 热电分公司金山热电厂 2×66 万千瓦扩建工程提供主机间接空冷系统及循环水 系统设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

2、负责人:苏三云;

3、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阳高村;

4、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可回收垃圾发电;电力工程技术服 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销售,电力供应,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气安装,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矿产品(不含专营)、建材及化工产品 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5、发包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发包人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主机间接空冷系统及循环水系统设备;

2、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 17,489.0454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 肆佰捌拾玖万零肆佰伍拾肆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10%;

3.2 投料款为合同总价的 20%;

3.3 到货款款为合同总价的 40%;

3.4 调试款为合同总价的 10%;

3.5 验收款为合同总价的 10%;

3.6 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10%;

4、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 章后即刻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签发最后一台套合同设备 “最终验 收证书”,并且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结清为止结束。

6、违约条款:

6.1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承包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承包人应立即无偿 更换和修理。承包人应自负风险和费用将替换的设备或补供的设备运抵工作现场 和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对于急需的设备,承包人应自负费用用最快捷的运 输方法将其运到工作现场,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承包人责任之日起的 1 个月内。

6.2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设备、材料、承包人所做的工作或提供的技术服务 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属承包人责任,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如承包人对此索赔有异议,在接到发包方书面通知后 7 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 即告成立。如有异议,承包方在接到通知后 7 天内派代表赴现场同发包方代表共 同复验。否则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 委托发包人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设备的制造、检验、运费及保险费、 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等由承包人负担。

6.3 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文件要求提供施工设备和设施造成发包人损失(包 括不应有支出)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未能达到合同所约定的竣 工期和本合同上述条款规定,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收取违约金,按以下方式收取 违约金:

工期每延误七天收取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0.5%;

工期延误 1 个月,每延误一周,收取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1%;

同时,发包方仍有权利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而不给承包方任何补偿。影响工 期的技术资料每批每迟交一周的违约赔偿金为 2 万元。此外,承包方需支付由于 承包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发包方的直接损失。这部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 同总价的 5%。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 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 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 2019 年度营业 收入 744,084,663.39 元的 20.95%。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 2020 年、2021、2022 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 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 慢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