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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 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3 区 20 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黄文佳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4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0 人,代表公司股份 886,229,5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0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535,346,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873%;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5 人,代表公司股份 350,883,07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2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99,670,42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2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99,670,3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260%。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 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886,229,540 股。同意 788,732,7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987%;反对 97,454,224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65%;弃权 4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2,17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2.1808%;
反对97,454,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7.7765%;
弃权 4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