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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获得银行综合授信展期的公告
一、获得银行综合授信的概述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2019 年 3 月 11 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称“厦门国际银行”) 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1202201903070074,合同约定厦门国际银行 同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RMB1,500,000,000.00)的授信额度。
近日,该授信业务在厦门国际银行获批内部年审审核,额度到期日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该壹拾伍亿元整(RMB1,500,000,000.00)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有 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提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在该授信额度项下可用于“采购 原材料、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归还向其他关联公司借款等”。
该授信额度项下,提供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玉门首航节能新能源 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黄文佳先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持有的敦煌首航节能 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及房产抵 押(分别是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二条 10 号楼 9 层 10 单元 1001 的住宅,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三区 20 号楼 1 至 7 层全部的工业 性质办公楼,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二区 8 号楼 1 至 8 层全部的 工业性质办公楼等三处房地产抵押)。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得该项授信额度,是金融机构对公司业务和发展前景的认可,有利于 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 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实力,对公司的经 营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为公司布局太阳能光热电站的建设和研发提供了积极的 资金保障。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