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和自主知识产权
投资者关系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浏览量
【摘要】: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对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2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要求公司就《关注函》关注的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1 年 9 月 14 日前回复《关注函》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部分问题涉及的事项尚需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的准确和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计划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之前回复 《关注函》相关问题。
截至目前,鉴于上述《关注函》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以及确认事 项,为保证本次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 计划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之前回复《关注函》相关问题。公司将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上一篇: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