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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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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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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5日获得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0号),经核准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原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67,590,851股,发行价格7.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66,939,997.37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2,256,759.09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434,683,238.28元。2017 年 9 月1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214000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盛河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丙方”)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公司在上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序号 专户的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8025100000002119
2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盛河支行 2003535581000123
3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908362610804
4 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8025100000002194
5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8025100000002801
6 玉门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8025100000002992

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盛河支行 2003535581000123 户已注销,注销公告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止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已执行完毕,为降低财务费用,以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决定将剩余的 18,663.76 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结余的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