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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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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对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9 号)(以下 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并在 2021 年 6 月 3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且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与中介机构对 《年报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计划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之前回复《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公司将尽快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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