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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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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首航高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在审阅相关资料后,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0 年 1 月至 12 月)发生,以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扬子江路支行申请1000万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不动产房屋抵押保证担保, 此担保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能够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期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三、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之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提名聘任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调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3、经核实,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和配股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地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配套产业,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变更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增耀、赵保卿、彭兆祺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