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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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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现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尊重会计师的专业意见, 并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 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积极 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消除相关事项影响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