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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会计师认为: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航高科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中含首航高科公司 2021 年向北京新恒泰博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光热槽式镜片生产线所形成的余额 162,991,150.44 元。根据首航高科公司与北京新恒泰博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该生产线的交货日期已过但仍未交付。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款项支付的合理性。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航高科公司在建工程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项目余额中含首航高科公司从泉州市吉川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采购的光热槽式 镜板生产线 164,601,769.91 元,从北京上普安程进出口有限公司采购的光热槽式镜板弯曲钢化炉生产线 107,477,876.11 元,由于前述设备尚未调试验收,且公司目前未获得镜板的订单项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在建工程是否发生减值及减值的金额。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航高科公司在建工程、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中含玉门 100MW 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涉及的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合计为 712,813,104.94 元。《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补贴电价政策到期,首航高科公司申报的多能互补一体化示范项目尚未取得批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是否发生减值及减值的金额。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会计师认为:
关于北京新恒泰博远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款项,首航高科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收到货物,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北京新恒泰博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访谈,提出查看、 核实合同约定商品的生产进度,未得到北京新恒泰博远科技有限公司的同意,因此无法获得相应的审计证据。
关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相关设备尚未安装调试,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这些设备的保管状态不佳,公司未提供关于这些设备的项目后续进度安排和未来可能的项目订单等资料,因此无法获取是否发生减值及减值金额的适当证据。
关于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项目可享受的补贴电价政策在 2021 年底到期,该项目未能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并网发电,无法享受该电价补贴政策。首航高科公司就该项目重新申报了多能互补一体化示范项目,但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取得批复,截至审计报告日也未取得,无法判断该项目的后续进展,因此无法获取是否发生减值及减值金额的审计证据。
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首航高科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 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首航高科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会计师认为: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首航高科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以及是否导致公司盈亏性质的变化。
四、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高 度重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本报告期的影响,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相关 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经过与董事会、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充分沟通,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尊重会计师的专业意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尽快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尊重会计师的专业意见, 并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消除相关事项影响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根据公司业务布局,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成立专项小组关注设备交货进展,催促供应商尽快交付生产线,以充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必要时将启动诉讼程序维护公司权益。
2、随着近期光热项目的招标文件陆续出台,公司将积极参与各项目的投标, 争取尽早获取订单,实现早日开工生产。
3、关于玉门 100MW 光热发电示范项目补贴电价政策到期影响资产减值事项虽然《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补贴电价政策到期,但国家支持新能源的方针不变。根据“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2021 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大力推进天阳能光热、光伏、风电相互调节的新能源。公司积极响应,并将玉门 100MW 光热发电项目捆绑了光伏和风电在甘肃申报了多能互补相互调节的大基地项目,目前由专人负责跟进中。
4、公司将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取得进展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