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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于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152,845.80 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配股利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决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